第四十四章:我杀人,从来不需要理由'

墨落倾城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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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北边境,军营。

    由于地处极北地区,天气异常艰苦,奇寒无比,加地处高原,本就身体状态不怎么好的将士时不时出现呼你困难,眼前有幻觉,大面积冻疮的情况。

    “启禀元帅,由于天气原因,骤降大雪,我军补给无法按时到达,如今熊人国虎视眈眈,百万大军直逼我边境线。”中央主帐营盘之中,一位身穿盔甲,外边套着棉服的将军抱拳而立。

    上位,也是斜斜的半躺着一个身影,不,确切地说,应该是一个青年,青年面似冠玉,唇红齿白,乍一看,倒是与戏文之中小白脸颇为相似,两条剑眉斜飞入鬓,一双宛若黑曜石一般狭长的眸子闪烁着智慧的光芒。

    “众将军有何见解?不妨说来听听!”青年挪了挪身子,换了个更为舒服的姿势,嘴角上扬,一抹玩世不恭的笑容出现在英俊的面孔之上。一身银白的盔甲随着动作发出铿锵的尖鸣,帅椅旁边,一杆白蜡亮银透甲枪,枪长七尺有余,枪身晶蓝,透着幽幽光芒,上边雕刻有一条飞天巨蟒,巨蟒身子盘绕枪身,追着一颗珠子,似乎随时都要腾空而去。

    一股凉风习习,枪上红缨随风摆动,巨蟒也如同复活一般,阴鹫,杀机森然。

    枪把手雕有龙鳞状花纹,作防滑之用,一来,可以卸去敌人攻击,二来,也可以避免长枪在手中打滑,从而发生意外。

    枪刃长约一尺半,在帐内烛光的映射下,泛着幽幽的冷光。似乎为众人彰显着自己饱餐人血的“丰功伟绩”

    “启禀元帅,我军如今补给线遭到破坏,天不佑我,士兵又水土不服,大多出现冻疮,后方送来的冻伤膏,棉服,棉被,粮草无法到达战场,末将建议,我们可以趁着众将士如今强憋着一口气,应派精兵强将摸上丧魂山,借助其天险,一鼓作气,一举强攻,拿下哈德布洛奇边境线,末将愿意做马前卒,打头阵为元帅冲锋陷阵。”方才说话的将军抱拳说道,语气慷慨激扬,只是,没有人注意到,,他的眼神中,有一缕莫名的意蕴闪过,意味深长。

    “呵呵!谬论,纯粹是谬论,黄将军,亏你也是受过高等皇家军事学院,这样浅显的现场局势不会分析嘛?老夫真怀疑,你是怎么从军事学院毕业的,更甚者,你是如何通过军部考核拿到出征的名额的?难道说,我堂堂大天朝,出征竟然到了需要一个脑满肥肠,毫无军事素养的白丁的地步了?”一个身穿暗青色青铜战袍的将军站了出来,一声冷哼,丝毫不给前面这位叫黄将军的将军留一点面子,当堂面斥道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程破军,不要以为你起个什么破军的名字就很了不起了,我呸!老子要不是看你老,我才懒得跟你一般见识,一大把年纪了,不在家里养老,还不知死活跑来前线,也不怕嘎嘣一下嗝屁了,没人给你收尸,老子告诉你,倚老卖老,这一招,你在别人面前好使,在我黄炜信面前,不顶用,虽然你年龄大了,是前辈,老一辈风云人物,但是,老家伙,你给老子记住了,天下,是年轻人的,长江后浪推前浪,前浪……哈哈哈……”黄炜信嚣张的冲程破军比了一个中指,放声大笑。

    “砰!”“够了!”两个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众人回过头,却见原本懒洋洋的青年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坐直了身子,一只手拍在面前的珠帘桌案上,口中发出一声呵斥!

    “黄炜信,你是真的越来越没大没小了?本帅在此,由得到你放肆?程老前辈乃是当之无愧的一代英雄,昔日老将军率领大军出击,打的宋兵落荒而逃,乃我辈楷模,程老将军,与我父亲是至交好友,是我君雁归最为钦佩之人,岂能容你侮辱?黄炜信,大战在即,你竟然辱骂上司,扰乱军心,按照我军营律例,当斩首示众,你可服气?”青年霍然起身,一股久居上位的威压磅礴而出,令在场的众人大气都不敢出,若有外人看到这一幕,定然啧啧称奇,如此青年,竟然凭借着一己之力,将数十位经历过无数战场厮杀的人杰压的喘不过气来,光凭这一点,青年,就足以自傲了。

    “末将不服,元帅心存偏念,对末将心有偏颇,末将只不过就是实话实说,何罪之有?元帅竟然要将末将斩首示众,末将至死不服,末将要写御状,八百里加急,送往大都,请求皇上定夺,末将乃是皇上御封四品威卫大将军,就算你身为元帅,也不能草菅人命。”黄炜信见到青年原本玩世不恭的面孔收了起来,面似寒霜,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森然的杀机牢牢地锁定住自己,如同一头嗜血的狂狮盯上了猎物,仿佛下一刻,就会立即暴起伤人一般。

    黄炜信色厉内荏,整个后背完全被冷汗打湿,两股战战,额头上布满了密密的汗珠:“元帅,你不能杀我,我只不过说了几句对程老将军不敬的话,大不了,我像程老将军道歉就是了,我虽口无遮拦,却与害人之心,你不能因为末将一句话就草草定我生死,你没有权利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!黄炜信,你是真的傻?还是当我傻?”青年缓缓的站起了身子,朝着下首的黄炜信走来,说话的同时,好整以暇的整了整手上戴着薄如蚕翼的蚕丝手套。

    见到这个动作,所有人极具默契感的通通往后退了几步。开玩笑,眼前这位元帅,看起来年岁不大,可是用兵如神,而且武艺超群,更令人津津乐道的是,他的心狠手辣,每次杀人之前,他都会做出同样一个动作,就是,双手交替,轻轻的拉一拉那一双薄如蚕翼的手套,没有人见过他摘下手套,是什么样子,也没有人知道这一双手套是什么材料做的,只知道,上次与大燕国名将战无双对阵,这战无双,据说是大燕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将军,驰骋疆场二十年未尝一败。两军对垒,双方军士还没来得及开战,自己这一方的这位元帅,只是端坐在马背上,手中的白蜡亮银透甲枪往马背上那么一挂,就那么互相拉了拉手套,脚尖在马背上一点,不出三回合,战无双的脑袋,便被这一双充满传奇色彩的手抓成了粉碎。

    “不!元帅,你……你……你不能杀我,……我……你没有理由……”黄炜信慌了,别人都知道青年拉手套意味着什么,他黄炜信自然也知道,他一直以来自诩自己是堂堂皇上钦点正四品威卫护国将军,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,可如今,他却慌了神,要知道,眼前这位青年,可是出了名的杀胚。

    “呵!我没有理由?黄炜信,我君雁归杀人,从来不需要理由,不过,既然你真的需要一个理由,本帅就给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