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9章 阿尔善

爱笑的蕃薯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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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婴儿竖起了耳朵,好像在捕捉声音,就这样神奇地不哭了。过了一会儿,她看着眼前摇晃的那只波浪鼓,竟还格格地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她笑了。”佟书瑶看着端倾城喜道。

    她这一句发自内心的惊喜,无疑给正在摇晃着拨浪鼓,卖力逗着小婴儿的端倾城点了个赞。

    端倾城抿唇微笑,虽然他总是笑,但他此刻的笑容里却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温暖的味道。

    佟书瑶将小婴儿交还到妇人手里,端倾城将拨浪鼓放在了小婴儿的包被里。

    “送给她。”

    妇人讶然地看了端倾城一眼,可能想起之前自己对他的误解,有些不好意思,半响才红着脸道,“谢谢公子。”

    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妇人和小婴儿,再与端倾城一路同行时,心境好似发生了些许的变化。

    他刚才的举动,仿佛让她重新认识了他。

    的确,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,也没有绝对的坏人,总有可取的一面。

    “我看你很喜欢孩子。”佟书瑶道。

    端倾城轻轻抿了丝笑,“是,以前我有个妹妹,跟刚才这个孩子差不多大。”

    忆起楚儿说过,那个小公主跟王妃一起,死在那场暗杀里。

    明日就是他母妃的忌日,也就是他妹妹的忌日。看样子,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,他想起了很多人。

    原来这世上也没有绝对无情的人呢!

    “喂,你不是说要喝酒吗?去哪儿喝?”此时,她突然很想陪他喝一场。

    如果之前答应这个条件是因威胁加利诱,那么此时她是心甘情愿的。

    “走吧,我带你去个好地方。”端倾城道。

    雇来一匹马,他们共乘一骑一路出了集市。

    坐在他的身后,佟书瑶想想觉得很离奇,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与这个人共乘一骑,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。

    人声渐远,马儿很快便奔跑在了大草原上,此刻周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。

    虽说同情他,但,对他的防备也不是完全没有的。

    毕竟是个有前科的人呢!

    “你要带我去哪儿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到了你便知道了。”端倾城道。

    天真是很冷了,尤其是夜晚。

    奔跑中,冷风如一把尖刀,割得脸都发疼了,耳朵都好似快被割下来了。

    不知跑了多久,但见夜色深处突然现出一抹亮光来,隐隐有乐声和歌声传来。

    马儿跑近了,一顶顶透着光的帐篷出现在她眼前。

    伴着鼓声点点,空地上,明亮的篝火旁,很多的男男女女正围着篝火边唱边跳,好不热闹。

    有人发现了他们的到来,兴奋地叫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王子殿下来了,王子殿下来了。”

    众人听见叫声,停了下来,高兴地聚拢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王子殿下,阿尔善部落欢迎王子殿下。”众人齐齐行礼。

    阿尔善?

    如果她的记性不是太差的话,她记得这好像是她母妃曾经所在的部落,也就是她母妃的娘家。

    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落在了佟书瑶的身上。

    脸上虽然写着疑问,却终是没有人问出来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略为年长的人走上前来,对端倾城恭敬地伏胸颔首。

    “明日是王妃和小公主的忌日,王子殿下没有忘记王妃,我们阿尔善部落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忘记王妃。今夜我们一起歌唱,一起跳舞,篝火为她照明,歌声为她引路,王妃和小公主不会迷路,她们会回来跟我们一起欢唱,一起舞蹈。”

    那人提到王妃和小公主面色激动,拉着端倾城加入了他们的队伍。

    端倾城顺势伸手一带,将佟书瑶也带入了他们的阵营。

    从刚才那人的话里,她明白过来,他们是在用他们的方式祭奠王妃和小公主。这也许就是他们漠桑,或者说他们阿尔善部落所特有的祭奠亡者的方式。

    这种特殊的场合,端倾城身为漠桑的王子,王妃的儿子,小公主的哥哥,自然是理因参与进来。

    但,她一个毫不相干的人,掺合进来算怎么回事?

    所有人已经拉成一个大圆圈,歌唱了起来,舞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端倾城显然是会的,很快与其他人合上了节拍。只有佟书瑶,完全不会,是被端倾城拉着赶鸭子上架,现学现卖,所以不时出错。

    红红的篝火映在她的脸上,佟书瑶因为自己的笨手笨脚,第一次有点忸怩起来。

    但见每一个都沉浸在自己的舞蹈里,根本没有人有空来嘲笑她。

    端倾城瞄到她笨拙的样子,别扭的表情,嘴角一弯,笑了起来。他优雅地转了一圈,转到她眼前跳起来。

    抛开所有对端倾城的成见,他的确是龙章凤姿,玉树临风,举手投足间,无不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。

    正在出神,却被他一把拉进了圈内,他一边跳一边用含笑的眼睛看着她,眼神带着淡淡的鼓励。

    他在教她!xdw8

    此刻一圈儿的人跳着转起了圈儿,歌声突然响亮了好几倍,好似都在鼓励她。

    被逼上梁山了?

    跳就跳!谁怕谁?

    她挑了挑眉,学着他的样子跳了起来。!

    动作本就简单,很快就得心应手了。跳了一会儿,她就不再别扭了。

    事实上,参与远比欣赏所得到的快乐要多得多!

    但,虽然快乐,却也很累人。但见他们一个个却精神头特别好,完全不知疲惫的感觉。

    要跳到几时呢?佟书瑶愁了。

    直到她跳得手软脚软,精疲力尽了,才听见鼓声渐急,众人齐齐吼了一声,舞蹈,歌声和鼓声同时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喘着气不由感叹,怪不得这草原上的女子身材都如此好呢?这运动真减肥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围了上来,此时他们已经没有了起先的拘谨,七嘴八舌地问东问西起来。

    兴许这就是他们的性格,属于草原儿女的奔放和热情。

    “王子殿下,这位姑娘是谁啊?”终于有人问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我瞧着这位姑娘倒是有几分眼熟?”刚才与端倾城说话的那个年长的男人盯着佟书瑶迟疑地道。

    人家既然如此热情,问到她了,她自然也不好当个闷葫芦。
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是从……”

    “她是东鲁来的朋友。”端倾城截过她的话。

    佟书瑶不解地看了他一眼,却没有否认他的话,只是向他们礼貌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从东鲁远道而来的朋友,我是阿尔善部落的酋长,欢迎姑娘到我们大草原做客。”

    酋长立刻客套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既是远道而来的朋友,自然要先喝上三碗我们草原的马奶酒了。”

    酋长话落,乐声又响了起来,刚刚跳舞完毕的那一群人快速围成一个圈儿,将佟书瑶和端倾城围在了里面,又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一边跳一边唱着歌,那歌声很欢快。

    佟书瑶虽然听不懂,却能明白他们的意思,他们这是在欢迎她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草原上的人真的是太热情了。

    纵使脸皮厚,被如此强大的热情包围着,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
    双手捧着被篝火映得发红的脸,难得有了点害羞。

    端倾城大概看出了她的窘迫,笑意很深。

    歌舞还在继续,估摸着又要跳上好一阵。

    佟书瑶再次感叹,草原上的人体力真心好啊。

    这时,有一个女子托着三个碗向她走来。

    走到她面前时,歌舞便停了下来。只听这个端着托盘的女子唱了起来。

    唱的什么她不懂,只知那歌声极为热情欢快。

    她看了眼端倾城,端倾城笑了笑,用下巴指了指那三碗酒。

    她也猜到了,她唱的应该是敬酒歌,意思可能是欢迎她,请她喝酒的歌。

    看样子,她如果不喝,这个女子可以一直唱下去。

    以前在现代的时候,她就听说过,在某些地方某些民族有一些很特别的风俗习惯。外来的客人要懂得入乡随俗,请喝酒的时候得喝,请吃肉的时候也不能客气,否则,会被认为是看不起他们。他们会生气的!

    不就是喝三碗酒么?难不成还三碗不过岗了?

    佟书瑶扬眉一笑,端起其中的一碗,仰头一饮而尽,周围顿时一阵抚掌叫好的声音。

    紧接着,第二碗,第三碗,她都爽快地喝了下去。

    三碗见底,送酒的女子很高兴,又唱了两句,便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然后周围一圈儿的人又开始围着他们唱跳起来。

    真真是好好的体力啊!

    看佟书瑶面对他们如火的热情明显有点招架不住,端倾城抿唇一笑,突地凑了过来,在她耳边低声问,“马奶酒的滋味如何?”

    佟书瑶挑了挑眉,“马奶酒吗?不就跟水一样?”

    “好大的口气!”端倾城笑叹一声,突然高声道,“准备几坛马奶酒,送到十里坡,我要与我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喝个痛快。”

    几坛?

    佟书瑶差点一口将刚才喝下去的吐出来。

    即便是喝水也不能以坛为单位好吗?

    虽然心已经极度梗塞了,脸上却佯装出无所谓,随便来的架势。

    端倾城笑着放低了声音。

    “走吧,别忘了你出来时答应本王子的,我们去比一比喝……水。”

    他故意强调了那个“水”字,再次让佟书瑶的心肝儿抽了两下。

    仗还没打呢,不能先输了气势,佟书瑶心一横,一挑眉。

    “走就走,谁怕谁?”